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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分值和认定细则
2020-10-15

序号

考核内容及标准

分值

单位

   

1

思想成长(必修)

参加党校、团校、大学生骨干等培训合格

国家级

2.0

以合格证为准

省部级

1.0

市级

0.8

校(区)级

0.5

院级

0.2

参加党团学主题教育活动

国家级

2.0

包括党、团组织生活会,主题党、团日活动,各级思政教育类专题学习活动讲座、报告、比赛、交流学习会等

省部级

1.0

市级

0.8

校(区)级

0.3-0.5

院级、特色

0.2

班级

0.1

大学生应征入伍

2.0

正式入伍,服完兵役退出现役后,以学校武装部认定为准

见义勇为

1.0-6.0

以校级及以上单位的表彰文件或出具的证书、证明或新闻等为准

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采集)

0.2

以献血证为准,每人每学年累积最多计0.4分

造血干细胞捐献

3.0

以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管理中心颁发的证书为准

校外辅导员

0.5

被共建单位聘为校外辅导员,以聘任单位聘书为准,每人只能计分1次


获得奖项

国家级

2.0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大学生”、“优秀毕业生”、“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学员”、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各类奖学金等。所有奖项一等奖获得相应分值,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按0.1分值递减,院级、特色项目所有获得奖项均按0.1计算。获市级以上团队奖项,其团队成员均可获得相应分值(同个人加分规则相同),获校级及以下团队奖项,其成员不加分

省部级

1.5

市级

1.2

校(区)级

0.5

院级、特色

0.2

2

志愿公益(必修)

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

国家

2.0

“三下乡”社会实践、支教助残、社区服务、公益环保、赛会服务等志愿公益项目

省部级

1.0

市级

0.8

校(区)级

0.5

其他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国家级

2.0

除寒暑假外,参加社会实践、专项扶贫、支教助残、社区服务、公益环保、赛会服务等志愿公益项目

省部级

1.0

市级

0.5

校(区)级

0.3-0.5

院级、特色

0.2

班级

0.1

获得奖项

国家级

2.0

“优秀志愿者”、“优秀个人”、“贡献奖”等,如有单位表扬、媒体等报道等,按单位和媒体的级别进行认定等级,表扬报道与奖项不叠加。所有奖项一等奖获得相应分值,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按0.1分值递减,院级、特色项目所有获得奖项均按0.1计算。获市级以上团队奖项,其团队成员均可获得相应分值(同个人加分规则相同)。获校级及以下团队奖项,其成员不加分

省部级

1.0

市级

0.8

校(区)级

0.5

院级、特色

0.2

3


创新创业

(必修)

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就业指导课程、学术会议

0.1-0.3

由相关组织部门认定;课程本身已有相应学分的,不再计分

科研团队学生助理

0.2-0.5

以教师科研课题项目为基础,正式进入教师实验项目组进行科学研究,以科研项目负责人证明为准,每人每学年只计分1次。国家级课题学生助理计分人数不超过4人,省级课题学生助理计分人数不超过3人,厅(局)级课题学生助理计分人数不超过2人,校级课题学生助理计分人数不超过1人

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和学科内学术竞赛、项目立项等

国家级

2.0

作品类比赛以主办方确认接收作品为认定标准,需学生参加或现场操作类别的比赛以完成比赛为标准认定学分值。项目负责人获得相应分值,参加者获得相应分值的50%。同一作品参加同一项比赛,只就高计分1次

省部级

1.0

市级

0.7

校(区)级

0.3-0.5

院级、特色

0.3

围绕“第一课堂”开展的有较强专业性的活动

国家级

2.0

参加各级各类围绕“第一课堂”开展的有较强专业性的讲座、竞赛、论坛等

省部级

1.0

市级

0.5

校(区)级

0.3-0.5

院级、特色

0.2

班级

0.1

创业项目市场化转化

1.0-4.0

包括创业项目入驻孵化园、兴办创业实体、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创业等,视已工商正式注册运营、社会影响力、持续时间、创业盈利情况认定学分值,与“科研成果转化”不同时加分。

学术论文发表

SCI、SSCI收录论文

8.0

作者需以第一单位为成都医学院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获得相应分值,第二、第三……作者按分值10%递减,同一作品在不同期刊发表,就高计分1次

EI、ISTP收录论文

6.0

CSCD、CSSCI收录论文

5.0

北大中文核心收录论文

4.0

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的理论版,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新华文摘上发表或全文转载的论文

3.0

统计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2.0

其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0.5

学术会议

参加各级各类学术会议

0.2-0.4

需同时提供会议邀请函或参加会议的领导批复,参会证明(新闻、图片等),每人每学年累积最多计0.4分


论文入选学术会议

国家级

3.0

以归属单位为成都医学院发表论文,进行现场交流或入选会议论文集等。论文进行会议现场交流需提供交流稿件、交流现场情况证明(新闻、图片等);论文入选会议论文集,需提供论文集原件


省部级

2.0


市级

1.0


校(区)级

0.8


专利

PCT

6.0

以获得相应证书或证明材料为准


国家发明专利

4.0


实用新型

2.0


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

0.6


软件著作权、新药研发等

国家级

3.5

以获得相应证书或证明材料为准


省级

2.0


科研成果转化

2.0-6.0

学生本人或他人利用其科研成果进行项目孵化或市场经营投入,与“创业项目市场转化”不同时加分


获得奖项

国家级

4.0

创新创业、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竞赛等,所有奖项一等奖获得相应分值,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按20%分值递减。作品或项目存在多个作者的,作品或项目负责人获得相应分值,参加者由指导教师认定分值(不得超过负责人分值的80%)。获市级以上团队奖项,其团队成员均可获得相应分值(同个人加分规则相同),获校级及以下团队奖项,其成员不加分,同一作品参加同一项比赛,成绩只就高计分一次


省部级

2.0


市级

1.0


校(区)级

0.8


院级、特色

0.4


4

实践实习

(选修)

寒暑假进行学术专业社会实践实习

0.3

与学生学习专业相关的实践实习,教学大纲内规定的实践实习不计分。学生参加实践实习时长不少于5个工作日,以实践实习单位出具证明或鉴定为准,每人每学年累积最多计1.2分


参加“逐梦计划”等实践活动

0.8

以工作期满鉴定为准,评为优秀另加0.2


省市学联驻会干部

主席

1.5

以驻会工作期满鉴定为准,每人只就高计入学分1次


干事

0.8


政府、企事业单位兼职、挂职

0.5

兼职、挂职时间可累计,不少于5个工作日,以兼职、挂职单位的任命、聘用文件或发放津贴、银行流水单等证明为准,每人每学年累积最多计1.0分


参加实践实习相关活动

0.2

参加各级单位组织的与学生专业技能相关的学习、参观、会议、竞赛、讲座培训等活动


到港澳台及国外高校进行学习、交流活动

0.6-1.0

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参加,不少于连续5个工作日,每人每学年累积最多计2.0分


到大陆地区其他高校进行学习、交流活动

0.3-0.5

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参加,不少于连续2个工作日,每人每学年累积最多计1.5分


5

文化艺术

(选修)

参加文化艺术类活动

国家级

2.0

文学、艺术、人文素养、心理健康等培训、征文、竞赛、演出、讲座、报告、党团活动、参观等


省部级

0.8


市级

0.5


校(区)级

0.3


院级、特色

0.2


班级

0.1


发表文化艺术类文章、作品

报刊、杂志

国家级报刊杂志

2.0

第一作者计相应分数,第二作者及以后递减0.1分,每人每学年累积最多计2.0分,同一作品在不同期刊发表,不叠加、就高加分


省级报刊杂志

1.0


市级报刊杂志

0.5


校(区)级报刊杂志

0.3


院级、特色报刊杂志

0.2


新媒体

国家级

2.0

媒体平台包括党政机关、新闻媒体机构官方新媒体平台,同一作品在不同平台发布,计分不叠加、就高加分,每学年每人累积最多计2.0分


省级

1.0


市级

0.5


校(区)级

0.2


学校级官方新媒体平台纳入此类,每学年每人累积最多计1.0分


院级、特色

0.1

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官方新媒体平台纳入此类,每学年每人累积最多计0.5分


获得奖项

国家级

2.0

所有奖项一等奖获得相应分值,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按0.1分值递减,院级、特色项目所有获得奖项均按0.2计算。获市级以上团队奖项,其团队成员均可获得相应分值(同个人加分规则相同),获校级及以下团队奖项,其成员不加分。同一作品或项目获同一比赛多个奖项,不叠加、就高计分


省部级

1.0


市级

0.8


校(区)级

0.5


院级、特色

0.2


6

体育运动(选修)

参加体育类活动

国家级

2.0

参加各级各类体育活动、体育竞赛、学校运动会等


省部级

0.8


市级

0.5


校(区)级

0.3


院级、特色

0.2


班级

0.1


获得奖项

国家级

2.0

所有奖项一等奖获得相应分值,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按0.1分值递减,院级、特色项目所有获得奖项均按0.2计算。获市级以上团队奖项,其团队成员均可获得相应分值(同个人加分规则相同),获校级及以下团队奖项,其成员不加分。同一作品或项目获同一比赛多个奖项,不叠加、就高计分


省部级

1.0


市级

0.8


校(区)级

0.5


院级、特色

0.2


7

工作履历

(选修)

校团委学生副书记

2.0

学年

每人只计分1次


团属校级团学组织、经校团委报备的其他职能部门成立的校级团学组织主席团成员

0.8

学年

团属校级学生组织包括校团委办公室学生助理团、校学生会、学生社团管理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国旗护卫队、军乐团、成医之声·新媒体中心。经校团委报备的其他职能部门成立的校级团学组织大学生事务中心、易班工作站、大学生全媒体中心、大学志愿消防队、学生工作安全部等。担任多个职务,每人累积最多计1.5分


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教学班班长(副班长)、校级团学组织部长(副部长、社长、副社长)、学院团学组织主席团成员

0.5

学年


学院团学组织部长(副部长)、班级委员、各级党团组织委员

0.3

学年


军乐团、国旗护卫队成员

0.2

学年


获得荣誉称号

国家级

2.0

“优秀团干部”、“优秀大学生干部”、“优秀骨干”、“优秀个人”、“先进工作者”等,获得多个奖项,可累计加分


省部级

1.0


市级

0.5


校(区)级

0.3


院级、特色

0.2


8

技能特长

(选修)

职业资格认证证书

0.5

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包括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的所有项目


等级考试及证书

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2-4级

1.0-3.0

2级计1.0分,3级计2.0分,4级计3.0分


英语三、四、六级考试合格

1.0-3.0

3级取得60分及以上计1.0分(本科学生不计分),4级取得425分及以上计2.0分,6级取得425分及以上计3.0分


雅思考试6分以上

3.0

以相应成绩证明材料为准


托福考试90分以上

3.0


GRE考试310以上

3.0


其他外语水平考试或语种证书

0.3-3.0

具体分值根据考试及证书获得难易程度确定,普通话证书须获得二级乙等以上方可计分


除等级考试外的计算机类证书


艺术体育类证书


普通话等级证书

0.3-0.5


其他职业技能证书

0.3-3.0


9

基于人才培养目标的其他项目(选修)

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开展个性化培养的活动项目

0.1-1.0

以学院活动公告为准,由相关部门职能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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