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
按照团省委、团市委统一安排及《共青团四川省委关于在全省共青团系统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通知》。现将共青团成都医学院委员会“一学一做”教育实践主题团课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具体安排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为主题,以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根本目标, 以增强团员先进性和光荣感为着力点,紧密结合“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在全省广泛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教育引导广大团员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全省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两个跨越” 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第十四次团代会胜利召开。
二、活动时间
即时起至2017年4月中旬
三、参加对象
全体共青团员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怎样做一名合格团员”的主题团课
1.制定团课方案
时间:2017年3月30日前
各院(系)团委根据“一学一做”教育实践要求,以支部为单位制定团课方案,明确团课以“怎样做一名合格团员”为主题,对团课内容、时间和方式作出具体安排。在制定方案前,要深入团支部,充分征求团员的意见,确保方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安排团课授课
时间:2017年4月2日前
由院(系)团委组织安排基层团组织负责人,也可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和先进人物讲授团课,做到所属团组织每名团员至少参加一次院(系)团委举办的团课。校团委专职团干要为“1+100”所联系的团员上一次团课。
3.撰写团课提纲
时间:授课前完成
撰写团课提纲要求做到3 个讲清楚 :(1)“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重要意义;(2)讲清楚团员的权利和义务;(3)讲清楚怎样做合格团员、争当优秀团员。
4.创新团课方式并注重运用新媒体、趣味活动等形式强化互动交流、答疑解惑,善于现身说法、列举实例增强团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引起团员的共鸣。
(二)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专题组织生活会
1.制定工作方案
时间:2017年3月30日前
各院(系)团委根据“一学一做”教育实践相关要求,以支部为单位结合实际,专门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并同步安排民主评议团员工作。
2.专题学习研讨
时间:2017年4月2日前
各院(系)团委统筹安排所属团支部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团章、团史、《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等团内相关文件以及“一学一做”教育实践相关资料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举办宣讲会、报告会、培训班等,深化支部团员的理论素养。
3.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
时间:2017年4月5日前
各院(系)团委统筹安排所属支部采取座谈、访谈、电话、网络征询等方式,认真听取团员、青年的意见,原汁原味向团员反馈。有条件的团支部可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团支部书记与每名团员、团员与团员之间围绕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开展谈心谈话,并书面记录。
4.撰写学习心得、自我评价材料
时间:2017年4月5日前
每名团员在学习的基础上撰写1份学习心得,并围绕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五个方面撰写自我评价材料。团支部书记要对支部每名团员的自我评价材料进行审阅把关。
5.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团员测评会
时间:2017年4月7日前
内容:(1)召开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每名团员进行自我
评价,提出整改措施。(2)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3)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支部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评议结果运用:(1)对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可在一定
范围内进行公示,团组织应结合实际予以奖励。(2)对评议等
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助。
(3)对评议等次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帮助教育,
限期整改。(具体实施细则请参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
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
6.抓好整改落实
时间:2017年4月9日前
内容: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
评情况进行再梳理,制定整改措施。对于评议不合格的团员,
团支部对其进行针对性教育,经教育帮助无明显改进的,根据
有关规定做好处置工作。
(三)团费公示工作
4月10日前,各院(系)团委须组织各支部按照《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将2016 年7—12 月收缴的团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 个工作日。
五、材料提交要求
(一)要求各院(系)团委于4月10日前完成“怎样做一名合格团员”主题团课及“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专题组织生活会的组织,4月12日前报送团课提纲、图片、视频及专题组织生活会报告、收缴团费公示现场的照片(电子版)至校团委邮箱cdyxytw@qq.com(邮件主题为“XX院(系)团委2017年‘一学一做’ ”团课提纲、图片、视频及专题组织生活会报告)。纸质版加印院(系)团委公章后交校团委办公室。
2.活动开展中,请及时将电子版活动新闻材料及相关活动照片(2张以上,不低于1024×768像素)提交至校团委邮箱cdyxytw@qq.com。(不要将照片插入到新闻word中。邮件主题为“新闻+XX院(系)团委2017年‘一学一做’ ”团课及专题组织生活会”)。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本次主题团课和专题组织生活会是“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活动的组成部分。要求各院(系)团委围绕主题深入、广泛、持续开展活动,要使广大青年团员通过开展系列实践活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建功“十三五”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彰显团员队伍先进性,以奋发学习、努力工作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第十四次团代会胜利召开及学校七十周年校庆。要组织全体团员认真参与到教育实践中来,避免流于形式,做好记录,形成教育实践工作档案。
(二)科学谋划,抓好结合。各单位要结合学校70周年校庆、根据院(系)的实际和特点开展工作,建立适应本专业学生实际情况的团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将教育实践与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结合起来,引导团员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联系人:张琬杨 任 亮 联系电话:62739086
共青团成都医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