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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共青团成都医学院委员会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的通知
2017-04-14

各院(系)团委、校级学生组织、研究生会:

一年来,学校各级团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努力拼搏、团结奋进、创先争优,充分展示了新一代成医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为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从严治团,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切实增强团员的先进性和光荣感,以良好风貌和积极作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共青团员、团干部、基层团组织中,评选2017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总支”、“先进团支部”等团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先进个人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二)先进集体

“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总支、先进团支部

二、评选范围

全校各级团组织、在校注册团员

三、评选条件及比例

(一)优秀团员

拥有团籍并按期缴纳团费的在校大学生,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努力为团组织建设献计献策,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遵守校规校纪,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成绩良好且本学年无补考,平均成绩75分以上。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科技创新等团学活动,表现突出。

“优秀团员”按各院(系)团委所属团员总数的20%评选,校团委可对校级学生组织中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直接提名(不占院(系)团委评选名额),按照程序逐级审批。

(二)优秀团干部

  校团委直接管理的学生骨干和各院(系)团委管理的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社团联合会及各部门副部长以上干部,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及各部门、院(系)学生分会、青年志愿者分队各部门副部长以上干部,班长、团支部书记等;军乐团和国旗护卫队团长、副团长、声部长和队长、副队长以上干部,通过学校大学生事务中心招聘、颁发聘书的学生助理(完整担任一学年以上方可参加评选,如因不尽职履责或违规违纪等个人原因被撤换,不能参加本年度评选)。该团干部须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竭诚服务青年学生,学生工作认真负责,取得了良好效果;学习成绩良好且本学年无补考,原则上学年平均成绩75分以上,积极参加校内外团学活动。

“优秀团干部”按校级学生组织和各院(系)团委所属团干总数的20%评选。

(三)“五四红旗”团委

组织机构全面覆盖所属团员青年,领导班子健全。按照校团委制定的《成都医学院“五四红旗”团委评优工作考核细表》(附件8)中项目得分计算,累计在85分(总分100分)以上且得分排名前3位的院(系)团委,评为该年度的“五四红旗 ”团委。

(四)先进团总支、先进团支部

先进团总支评选按照校团委制定的《成都医学院团总支评优工作考核细表》(附件9)中项目得分计算,累计在35分(总分50分)以上且得分排名前6位的团总支评为该年度的“先进团总支”。

先进团支部评选参考《成都医学院团总支评优工作考核细表》(附件9)中内容,由各团总支组织评选,每个团总支推选1个进行评选。

  四、评选程序

(一)先进个人评选程序

  1. 优秀团干部评选程序

1)院(系)团委管理的团干部向所在院(系)团总支提出申请,校团委直接管理的团干部向各校级学生组织提出申请;

2)各校级学生组织、院(系)团委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并进行民主评选,评选结果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

3)校团委对校级学生组织、各院(系)团委上报材料进行审查,报学校批准后进行表彰。

  . 优秀团员评选程序

  (1)团员本人向所在校级学生组织、班级团支部提出申请;

  (2)团支部对提出申请的学生以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初评后报所在院(系)团总支;

  (3)团总支对团支部的初评名单进行审查、遴选后报院(系)团委,院(系)团委对初评名单进行审查后公示3 天,公示无异议报校团委;

  (4)校级学生组织对提出申请的学生以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初评,结果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

  (5)校团委对各校级学生组织、院(系)团委上报材料进行审查,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进行表彰。

(二)先进单位评选程序

1. “五四红旗”团委评选程序

1)院(系)团委按照通知要求,参照《成都医学院“五四红旗”团委评优工作考核细表》(附件8)进行自评,并将支撑材料一并上报校团委审核;

2)校团委对各院(系)团委上报的支撑材料进行核查,按照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打出考核分。由院(系)团委的自评分和校团委的考核分取加权平均值,自评分权重为30%,考核分权重为 70%

3)将最终符合评选条件的院(系)团委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进行表彰。

2. 先进团支部、先进团总支评选程序

1)先进团支部

1)各院(系)团委按通知内容组织所属团支部进行动员、布置;

2)团支部提出申请,报送评选材料至团总支,按名额进行逐级推选;

3)被推选出的团支部名单报校团委,经校团委综合考核评比,确定初选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进行表彰。

2)先进团总支

1)各院(系)团委按通知内容组织所属团总支进行动员、布置;

2)团总支提出申请,报送评选材料至院(系)团委,进行逐级推选,每个院(系)团委产生1个候选单位;

3)由各院(系)团委组织推选出的候选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参照《成都医学院先进团总支评优工作考核细表》(附件9)进行自评,并将支撑材料一并上报校团委审核;

4)校团委对各院(系)团委上报的支撑材料进行核查,按照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打出考核分。由院(系)团委的自评分和校团委的考核分取加权平均值,自评分权重为30%,考核分权重为 70%

5)将最终累计得分排名前6位的团总支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进行表彰。

四、评选要求

(一)请各单位在420日前完成先进个人推选工作,21日—23日进行公示,25日前将先进个人的名单及登记表(附件 1-2)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交校团委办公室,电子档交邮箱cdyxytw@qq.com421日前将评出的先进单位自评(附件3-8)及支撑材料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交校团委办公室审核,自评表电子档请发cdyxytw@qq.com

(二)各级团领导和团组织,要将此次评优工作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工作来抓,引导广大青年团员积极向上,奋发进取,在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确保我校团的事业健康发展。

(三)按时上报,确保真实。请各单位根据要求整理上报材料,按照规定时间统一上报。

联系人:张琬杨 电话:62739086

附件:.《优秀团员登记表》

.《优秀团干部登记表》

     3.《先进团支部登记表》

     4.《先进团总支登记表》

     5.“五四红旗”团委登记表》

     6.《“五四”评优情况汇总表》

7.2017年“五四”评优名额分配表》

8. 成都医学院“五四红旗”团委评优工作考核细表》

9. 成都医学院先进团总支评优工作考核细表》

共青团成都医学院委会办公室

2017415

附件1

优秀团员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籍贯

贴照片

入学时间

职务

专业班次

团小组

意见

团支部

意见

团总支

意见

院(系)团委

意见

(盖章)

校团委

意见

附件2

优秀团干部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籍贯

贴照片

入学时间

职务

专业班次

团小组

意见

团支部

意见

团总支

意见

院(系)团委

意见

(盖章)

校团委

意见

附件3

先进团支部登记表

团支部名称

所属队别

书记

团总支

院(系)团委

意 见

日(盖章)

校团委

附件4

先进团总支登记表

团总支名称

书记

院(系)团委

日(盖章)

校团委

附件5

“五四红旗”团委登记表

院(系)团委名称

书记

院(系)团委

(盖章)

校团委

附件6

“五四”评优情况汇总表

报送单位

申报

优秀

团员

名单

申报先进

团支部名单

申报先进

团总支名单

是否申请

“五四红旗”

团委

(如申请,请另附1000字以内事迹材料)

党委意见

(盖章)

附件7

2017年“五四”评优名额分配表

单位

优秀团员人数

优秀团干部人数

基础医学院团委

346

29

临床医学院团委

502

30

人文信息管理学院团委

106

10

药学院团委

256

12

检验医学院团委

228

34

护理学院团委

416

29

生物医学系团委

78

9

公共卫生系团委

105

12

心理学系团委

41

8

校学生会

/

9

青年志愿者协会

/

12

社团联合会

/

8

军乐团

/

1

国旗护卫队

/

1

学生助理

/

19






















附件8

成都医学院“五四红旗”分团委评优工作考核细表

单位: 分团委书记: 年度:

栏目

考核内容

最高分

具体说明

自评分

考核分

平均分

队伍建设

12

每学年制定工作计划并有工作总结

1

每年按时上报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完成一项得0.5

学生干部换届工作规范有序

2

学生干部换届工作程序符合规定 1

换届后及时上报干部名单 1

加强学生干部教育培训、交流和锻炼,提高学生干部综合素质。有健全的学生干部管理与培训制度

2

每年能对团支书及其以上学生干部进行集中培训1分;

有完整的学生干部培训管理制度,得1

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到校级学生组织且成绩出色

2

每年校级学生组织换届时都能积极书面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参与竞聘,得1分(不含已在校级学生组织中的学生);

有学生在校级学生组织担任部长及其以上职务学生干部,得1

加强对院(系)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完善院(系)学生会工作章程及列条充分发挥各类学生组织的作用

2

以制度文本作为考评材料

定期召开院(系)分团委、团总支干部会议,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联动

1

以会议记录为准

按时参加校团委召开的各种工作会议

2

全勤得1分;请假迟到2次及以上和无故不参加分团委负责人会议,不得分

思想

建设

18

9

围绕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爱校教育、集体主义建设等主题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

6

一次团日活动得1分,资料不全或组织不规范的团日活动得0.5

每年院(系)能开展至少1次主题鲜明、教育效果明显的大型主题团组织活动

2

每年能开展一次大型主题团组织活动的得1分;院(系)开展优秀主题团日活动评选表彰并及时上报校团委,得1

根据校团委文件制定团组织生活方案,指导各团支部开展团组织活动

4

了解各支部团组织生活情况,得2分,认真指导各支部团组织生活开展,并有记录,得2

注重培养和发现学生先进典范,积极推荐参加校级、省级、国家级各类学生典型的评选表彰;

3

积极推荐学生参与各级各类表彰,得2分;学生获得表彰,再得1

承办学校的团课或主办的相关活动

3

一次1分,总计分不超过3

组织

建设

18

15

分团委相关档案建设健全

4

没有建立相关档案,不得分;建设不健全只得1分;资料完善再得3

认真组织开展各项表彰的评选工作,并按时上报材料

3

认真组织开展各项表彰的评选工作,得1分;按时上报,得2

每年按校团委要求,按时认真进行团情统计并按量上交团费

3

按时上报团情数据且错误率低,得1分,按时按量上交团费,得2

按期完成新生团员登记和补办手续,按期完成毕业生团组织关系清查及转出工作

4

按时完成新生团员登记和补办手续,得2分;按时完成毕业生团组织关系清查及转出工作,得2

新团员的发展与管理

2

无新团员发展,不得分,有团员发展并做好管理,得2

按时报送团委要求的各种材料

2

由校团委认定

宣传调研工

10

结合学校共青团工作和各院(系)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

3

利用网络、橱窗、展板、横幅等多种形式宣传团的工作,得1分,创办有反映团学工作的新媒体,得1

积极向校团委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报送稿件和照片

3

采用1条加0.3分,每种媒体加分最高不超过1.5

做好在微信平台上与校团委的互动

4

做好在微信平台与校团委的互动,得2分,积极推送稿件,得2

文化

艺术

活动

10

每年至少开展1个有影响力的文化艺术活动(含重点工作),有影响力表示参与该项活动的人数超过本学院总人数30%(包含演职人员与观众的总人数)。

6

一次2分,有人参加但是参加人数未达标,只得1

注意文化艺术骨干的培养、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各类晚会的表演及观看

4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各类活动,入选活动得1分,在活动获得名次得1-2分(每个节目不累计加分),组织观看得1分。总计分不超过4分。

学术

科技

创新

16

积极组织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青春”创业计划竞赛,学生动员面广,校赛获奖比例高

10

学生动员面广,有优质作品参加竞赛,得5分;获校一等奖(一项)得5分;二等奖(一项)得3分;三等奖(一项)得2分;优秀奖(一项)得1分;总分不超过10

按时向校团委报送学生获奖及科研学术成果情况

2

获得专利、论文(以公开发表或发表通知单为准)、创新项目

开展院(系)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

4

以竞赛方案、活动新闻为考评依据

社会实践与服务

16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基本情况

6

参与面不足50%不得分,参与面超过学生总数的50%,得2分;组织工作得力,有前期动员培训和后期总结表彰的,再得1分;院(系)团委老师能亲自带队的,再得2分;总得分不超过6

社会实践活动新闻媒体报道情况(主要是指报纸、电视台等

6

有区(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加0.5分;报道在5条以上加0.5分;有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的加1分。

青年志愿服务队组织健全、活动规范并能长期坚持

4

对本院(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无指导,但单位组织健全的得1分;对本院(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有指导,并活动记录详细的,再得2~3分;

获评市级及其以上共青团先进个人、集体称号

2

每一个加一分

参加由校团委牵头组织的科技文化竞赛活动、获国家级、省、市、区级奖项

4

区(县)级表彰加1分、团市微表彰加2分、团省委表彰加3分、团中央表彰加4

在全国党报、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省级大报、电视台、广播电台、“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网易”、“搜狐网”、“中青在线”上宣传我校团的工作

4

11分,同一报道按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累加

本院(系)教师指导学生社团

5

本院(系)担任社团的指导教师担任社团指导教师的,按指导的社团个数认定加分。指导一个社团,得1分。

分团委书记结合共青团工作开展的组织创新、制度创新等创新工作、从事团学工作理论指导研究

4

以第1作者在一般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加2/

附件9

成都医学院优秀团总支评优工作考核细表

单位: 院(系)团委书记: 年度:

栏目

考核内容

最高分

具体说明

自评分

考核分

平均分

评选

标准

总支团员积极进取、团结向上、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无重大违纪行为。

5

总支团员积极向上,遵法守纪,集体荣誉感强得2分;总支成员无重大违纪行为再得3

积极发展新团员,认真完成院(系)团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服从分团委的工作指导。

5

有发展新团员得2分;

新团员的管理工作有完善的记录,再得3

学风建设成效良好,全体成员奋发向上,考风端正无违纪行为,每学年获得学校各类奖学金的总人数不少于 12%。

15

无考试违纪记录得7分;

获得学校各类奖学金的总人数未少于 12%得2分,达到16%再得3分,达到20%或以上得3分,总记分不超过15

团总支内部分工明确,认真履职,平时工作记录详尽,工作方法多样。

10

工作记录详尽得5分;

工作方法多样再得5分(须有典型事例做支撑)

按时足额交纳团费。能围绕党团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有益的社会实践、校园科技文化和青年志愿者活动等。

15

按时按量缴纳团费得5分;

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再得10分(须有活动材料做支撑),总计分不超过15

上一条:关于开展成都医学院2017年“五四”青年节系列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7年成都医学院“挑战杯”决赛评选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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